乙二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,但属于一般危险品。具体说明如下:一、属性与分类化学属性...
乙二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,但属于一般危险品。具体说明如下:
化学属性
乙二醇是二元醇类有机化合物,具有低毒性,常态下为无色、有甜味的液体,能与水、丙酮互溶。
分类依据
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名录》(2015版),乙二醇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,而是被归类为一般危险品。此分类明确排除了其作为危化品的属性。
行政许可
经营乙二醇无需办理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。但需注意,若涉及其他危化品或特殊用途(如高浓度储存),可能需遵守额外安全规定。
安全责任
虽非法定危化品,但乙二醇的储存、运输仍需符合一般危险品的安全规范,包括防泄漏措施和环境保护要求。
个别资料提及乙二醇属于“第一类危险品(易爆炸)”,但该表述与我国现行法规及多数权威来源36存在冲突,可能涉及不同分类标准或信息误差。建议以官方名录及最新法规为准
没有了